事情起因是这样的


有一位国内厂家,给自己研发的创意杯盖提交申请美国外观专利,当时没有做加急申请,等USPTO(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,美国专利和商标局)给出官方回执后,厂家就直接公开销售,结果立马被同行盯上,先下手为强。当时同行看到这款杯盖后,觉得很不错,但考虑到原创厂家可能有专利保护,为规避侵权就对杯盖进行改款,并火速加急申请美国外观专利,抢先一步比原创厂家先下证后,反手就起诉原创厂家侵权。




商场如战场,你不保护好自己的创新成果,就等于给别人可乘之机,自己的专利转眼就成为别人的“囊中之物”。


其实申请外观专利比较简单,通过率也相对较高。但是从提交申请到专利下证,还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。在专利下证之前,专利产品无法得到保护,其中存在的侵权隐患是非常大的。发明专利也一样,从提交申请后到专利通过前这段时间内,如果他人售卖与我们发明专利相类似的产品,是不构成侵权的。因为提交申请的专利尚未下证,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,对方也不清楚专利是否会通过,所以在此期间,他的相关行为是合法的,但是申请人能以已提交申请专利为由警告对方停止售卖活动。


这也是为什么总说,专利申请越早越好。如果您的产品和技术具备足够的创新性,能从中获取商机,建议趁早申请专利保护。